钓鱼岛历史

钓鱼岛历史

时间:2014/9/27 16:32:06  作者:  来源:  查看:709  评论:0
内容摘要:从1372年起,  钓鱼岛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早在1403年有关中国海上航路的《顺风相送》一书便记载有钓鱼屿。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册封使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中指出其海上航路是:由闽安镇出五虎门,取鸡笼头,经花瓶屿、彭家山、钓鱼...
从1372年起,  钓鱼岛
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早在1403年有关中国海上航路的《顺风相送》一书便记载有钓鱼屿。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册封使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中指出其海上航路是:由闽安镇出五虎门,取鸡笼头,经花瓶屿、彭家山、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取姑米山、马齿岛,入琉球那霸港。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称:“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已故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生前曾指出,“钓鱼岛等岛屿最迟从明代起便是中国领土。这一事实不仅是中国人,就连琉球人、日本人也都确实承认”。1708年琉球学者程顺则在《指南广义》一书中便清楚地记载了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并称姑米山(久米岛)为“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等于承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日本人高桥庄五郎也曾指出,钓鱼岛等岛名是中国先取的,其中黄尾屿、赤尾屿等固有岛名无疑是中国名,与台湾附属岛屿——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等相同,而日本则没有用“屿”的岛名。
日本政府称钓鱼岛隶属冲绳县。然而,冲绳被日本吞并之前的琉球王国共有36岛,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日本人林子平1785年在《三国通览图说》中便附有琉球三十六岛图,并用不同颜色标出了钓鱼台、黄尾山(黄尾屿)、赤尾山(赤尾屿)。1805年日本的《琉球三十六岛之图》也把琉球的36岛逐个划在圈内,而把中国台湾省的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与花瓶山、彭佳山并列画出,并特意在其上端各画上一个小圆圈,以示与琉球36岛有别。
据中国学者鞠德源考证,1838年前后,由于负责接待清朝册封使的琉球人错把那霸西部近海“庆良间列岛”中的“久场岛”和“久米赤岛”的名字套用在黄尾屿和赤尾屿上,不仅误导了当时清朝的册封使,还被1885年日本明治政府觊觎钓鱼岛所利用。不过,就连当时接受日本政府密令调查钓鱼岛的冲绳县令西村舍三都觉得此举不妥。他曾在调查报告中表示:“久米赤岛、久场岛及钓鱼岛为古来本县所称之地方名”,但该岛“恐无疑系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也已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由于日本动词在宾语之后,所以钓鱼岛被日本改为“鱼钓岛”,但直到二战后日本一些官方文件和地图仍使用黄尾屿、赤尾屿等中国岛名。
日本把钓鱼岛列岛改称“尖阁列岛”,最早是把《英国海军水陆志》海图中的“Pinnacle Islands”翻译为“尖阁群岛”,1900年才称“尖阁列岛”。这比中国命名至少晚了近500年![1]
古代记载
中国最早发现、开发钓鱼岛,通过先占取得主权。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民进行捕鱼、采药、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经被中国人民发现、利用和命名。《更路簿》、《顺风相送》等中国古籍完整记载了中国渔民在此海域的航线。在1895年前长达5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在平稳地行使这些权利。
琉球原是明、清两朝的藩属国,向明、清朝贡,明、清两朝均派遣使臣对琉球诸王进行册封。所记《使琉球录》等官方文书,详细记载了前往琉球途经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的航海经历,反复确认了中琉边界,史实说明钓鱼岛不属于琉球的范围。
中国政府有效统治和管理钓鱼岛,巩固了主权。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镇守福建的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建立军营,遣将分屯各岛,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在军事上隶属澎湖统辖,行政上由福建泉州晋江管理。1562年(明朝)《筹海图编》、1863年(清朝)《皇清中外一统舆图》均有清晰规定和标示。
日本欲占
1786年,日本仙台藩人林子平制作的《三国通览图说》之《琉球国全图》已列出钓鱼岛群岛,并注明这是中国往琉球的航道。1884年,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声称“发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并向日本内务省申请划入日本国界(1894年至1933年古贺辰家族曾在钓鱼岛开发鱼业加工场);日本内务卿山县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务卿井上馨。井上馨于1885年覆函说:“此岛屿近清国之境,较之前番勘察已毕之大东岛方圆甚小,且清国已命其岛名。”山县有朋因应井上馨建议,覆函冲绳,拒绝马上在钓鱼岛订立国标,并在信件强调事件“勿让传媒得悉”。[2]
1885年,日本通过实地踏查,了解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富藏铁矿资源,为"贵重之岛",便想窃取。[3]
日本侵占
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战争尾声时,日本于1895年1月14日通过内阁会议决定,声称钓鱼岛为“无主地”,在钓鱼岛建立标国标,正式划入日本版图。4月17日清朝大臣李鸿章同日本签定《马关条约》,注明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与日本,条约又指明两国将按照此一条款,以及条约粘附的台湾地图,另行划定海界。在时序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占领与《马关条约》及甲午战争有关,但日本人认为钓鱼岛并非从清朝光绪年间签订的马关条约中所割让,中、日双方此后亦没有正式划下仔细的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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